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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点 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项目移交工作的通知
省交控集团,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、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、厅信息中心、省路网中心,厅机关相关处室:
    经省厅与省交控集团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,现将“青海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”等6个信息化项目整体移交给省交控集团作为项目法人,具体事宜如下:
    一、本次移交包括“青海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(1735万元)”、“青海省交通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(5411.1万元)”、“青海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(2914.86万元)”、“青海省国家公路网交通情况调查数据采集与服务系统(二期)(2831.67万元)”、“青海省综合交通运输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(880.72万元)”以及“数据资源交换共享与开放应用平台(1-5标段)(4965.63万元)”,总投资1.873898亿元,其中部补助5020万元,自筹资金为1.371898亿元。请省交控集团负责支付剩余自筹资金(最终支付金额以项目合同价及实际支付情况为准),支付完成后,资产归属省交控集团。
    二、请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、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、厅信息中心、省路网中心抓紧厘清6个项目相关资料(含项目立项、设计审批、资金使用、预立卷工程档案等内容),并逐一做好以上项目移交工作,尽快与省交控集团签署《项目移交协议书》并报厅科技处备案,力争于2021年1月20日前完成全部移交工作。
    三、项目完成移交后,由6个项目的原建设单位继续维持项目的管理现状,并履行相关职责,确保项目按照原定工期持续推进。
    四、省交控集团需在资金保障层面确保不影响本次移交6个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工期。
    五、厅科技处负责项目移交的指导、监督、协调和解释工作。


点点
2020年12月25日



信息公开属性:主动公开
点点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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